关于评选和表彰科技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日期: 2011年04月08日 11:13      
【字号:

国科党委字〔2011〕14号

各直属党委、党支部:

    2006年以来,我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新的增强,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有新的提高,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拟于“七一”前夕评选表彰科技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并在此基础上做好向中央国家机关“两优一先”的推荐工作(另发通知)。现就评选表彰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党的组织关系隶属科技部直属机关党委的基层组织(含党委、党支部)、共产党员和专兼职党务工作干部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根据单位党组织设置、党员人数等情况,拟评选名额如下:
     1、先进基层党组织13个,其中直属党委、党支部10个,直属党委下属的基层党组织3个。
     2、优秀共产党员9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3、优秀党务工作者40名,各直属党支部推荐人选一般不超过1人,直属党委推荐人选一般不超过2人,党员人数多的直属党委可适当增加。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认真组织党员、群众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2、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在各项业务工作中创造了一流业绩。
    3、具有一流的队伍和作风。党员队伍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求真务实,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履责意识强,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清正廉洁。切实加强党内监督,2006年以来党员中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4、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坚持党内生活制度,努力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和形式。以人为本,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中,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

    (二)优秀共产党员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决按照《党章》和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实践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优秀的业务素质。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显著成绩,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风气作斗争。团结群众、关心群众,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群众,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5、积极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表现突出。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认真学习实践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务实高效,无私奉献,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得到党员、群众的充分信赖。
    3、创新意识强,善于总结党建工作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取得较好成绩。
    4、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等重大工作任务中,思路好、方法好,表现突出,成效明显。

    三、评选表彰办法

    (一)推荐

    各直属党委、党支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积极组织好有关评选工作。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采取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直属党委、党支部可自荐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同时,根据平时的了解,须推荐其他符合评选条件的基层党组织,推荐单位应不少于5个,不多于10个。
    各直属党委在总结评比的基础上,推荐1个下属先进党总支或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直属党委、党支部按确定名额自行组织推荐、评选。

    (二)评审
  
    直属机关党委常委会结合近年党建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情况,对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综合评审,对拟表彰的“两优一先”名单通过机关党建网和内网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部党组审批。

    (三)表彰

    部党组发布表彰决定,被表彰的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分别授予“科技部先进基层党组织”、“科技部优秀共产党员”、“科技部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向获奖基层党组织、个人颁发证书及奖金,同时,将获奖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四、有关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2、各级党组织要把评选工作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深入挖掘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学习身边人,干好当前事”,立足本职创先进、争优秀。
    3、各单位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请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各直属党委推荐的下属先进基层党组织,请报送典型材料。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请分别填写《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并附事迹材料。典型材料和事迹材料字数要求在1500字左右,并附光盘。上述表格和材料一式两份,于4月18日前报直属机关党委。

    联系人:刘冠男 58881775  许志龙 58881702

附件:

       1.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 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3. 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4. 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二O一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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