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直属机关党委印发《科技部党务干部“以干代训”的若干规定》
日期: 2022年07月07日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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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动科技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务干部队伍,近日机关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贯彻落实部党组印发的加强机关纪委建设的工作举措、加强和改进科技部直属事业单位党委建设的若干措施等制度性文件,制定了《科技部党务干部“以干代训”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报部领导同意,正式印发施行。

  《规定》针对“以干代训”的统筹计划、代训对象、代训时间、人员遴选和派遣、人员培训管理、考核评价等内容制定15项具体规定,主要包括:一是代训的人员重点。以科技日报社机关党委、部系统事业单位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的新任职(入职)干部,以及基层党支部(党总支)新任职委员、基层纪委新任职委员为主,原则上为40岁以下、处级以下干部。二是代训的时间节点。新任职(入职)的党务干部一般在2年内参加代训,时长一般不超过3个月。三是代训的主要方式。机关党委将根据代训人员实际工作岗位和个人专长特点,有针对性地安排到组织宣传、纪检、巡视部门的岗位进行培训锻炼,代训人员须参加机关党委开展的集中学习、周例会和组织生活等活动。四是代训的考核评价。代训期满后机关党委对代训人员的表现情况作出鉴定,结果将反馈给代训人员所属单位,并抄送驻部纪检监察组、人事司。对表现优异的代训人员,机关党委将视情推荐到驻部纪检监察组继续进行学习培训和重点培养。

  《规定》要求,代训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培训锻炼,严格遵守机关党委的各项要求,从严落实请销假、保密等日常教育管理制度。派出单位要根据下达的代训计划任务,认真遴选代训人员,把好政治关和廉洁关;积极配合机关党委加强对代训人员的跟踪管理,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报机关党委,共同做好相关教育管理工作;要切实做好代训人员评价结果的运用,畅通代训人员的晋升渠道,共建基层党务干部“以干代训”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部系统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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