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中心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日期: 2022年04月18日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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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2月28日,生物中心党支部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会议由张新民书记主持,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支部委员和各处负责人参加会议。

  《条例》于2021年12月24日印发,是党的历史上首部全面规范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的条例,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高质量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

  张新民书记领学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尤其对如何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强化政治监督,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等有关规定进行了重点学习。张新民书记强调要深刻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全面落实《条例》的具体要求,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条例》作为破解难题、推动实践的有力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继续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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